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隆德县检察院围绕庭审分别在批捕和审查起诉环节 两次引导侦查取证佐实恶势力犯罪
2018-09-08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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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9-08


    隆德县检察院围绕庭审分别在批捕和审查起诉环节 两次引导侦查取证佐实恶势力犯罪

    该案办理中,在审查批捕环节,公安机关以陶某某等5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逮捕,并认定构成恶势力犯罪。隆德检察院审查后在对5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的同时,从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的角度出发,为精准有效打击恶势力,对证据不充分的部分提出具体侦查方向和证据收集意见,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充分确凿证据。

    在审查起诉环节,又从主观证据、客观证据认定方面引导侦查,在向县政法委汇报召开联席会沟通协调时提出详尽补充侦查方案,隆德县公安局及时补强了证据移送审查起诉。

    最后,检察机关在半个月内审查终结,以陶某某等9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,陶某某等5人构成恶势力犯罪,依法向隆德县法院提起公诉。公安机关、检察机关既紧密配合、又相互制约是成功打掉隆德首个恶势力犯罪的关键。

下一步,隆德检察院将汲取该案的成功经验,围绕审判做好侦查引导和提前介入工作,切实履行法定职责,精准打击黑恶势力,深挖背后“保护伞”,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,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、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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